作者: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点击次数:62 发布时间:2023-12-26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相关举报线索,省农业农村厅对昌图博晟农机修造有限公司涉嫌违规问题开展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规情况
经调查,昌图博晟农机修造有限公司销售的1GZM-300型联合整地机与检验报告主参数配置不符,违反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相关规定,属较重违规行为。
二、处理意见
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严肃性,依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精神,综合考虑调查过程中昌图博晟农机修造有限公司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缴违规机具补贴资金情况,经研究,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取消昌图博晟农机修造有限公司1GZM-300型联合整地机产品补贴资格。
(二)暂停昌图博晟农机修造有限公司全部产品补贴资格,暂停期1年。
(三)因调查期间相关产品被封闭、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暂停和取消所引发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昌图博晟农机修造有限公司及其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三、有关要求
(一)昌图博晟农机修造有限公司在暂停期内应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完成且暂停期满后,经企业书面申请,可按程序研究后续处理措施;暂停期满后6个月内未收到企业书面申请,视为该企业自行放弃相关产品补贴资格,原则上不再恢复。
(二)相关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 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强化材料审核和机具核验工作,对涉事企业所有补贴产品进行重点监控,发现违规问题按规定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