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辽宁省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作者: 点击次数:626 发布时间:2018-05-1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2年,按照农业部要求,继续使用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软件,执行2012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操作。为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全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和参与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执行的农机生产企业及经销商的行为,根据“辽宁省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操作流程。

本操作流程适用于全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执行的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在赋予的权限范围内,网上执行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操作。

一、农机管理部门操作流程

1、通过“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公布的IP地址,登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入工作系统。

2、项目区农机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部、省有关规定要求,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并在系统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中,录入申请者基本情况和申购机具情况,扫描、上传申请者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报公示。同时通知申请者7日后领取相关手续。

3、公示审批后,打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和“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一式各四份。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经项目区农机管理部门签字、盖章,申请者签字、按手印后,农机管理部门留存一份,申请者留存一份,申请者购机时提交经销商两份(经销商留存一份,申报结算补贴资金时提交一份)。

“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在7日内经项目区农机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同级财政部门签字、盖章共同确认后,各留存一份。由农机管理部门交付申请者两份(申请者留存一份,购机时提交经销商一份)。

4、申请者完成购机后,进行购机核实,核实后在系统内及时进行核实确认操作。

5、打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归档表”,建档存查。

二、生产企业操作流程

1、通过“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公布的IP地址,登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入系统。

2、在系统内指定经销商并确定经销商销售区域、机型和品种(指定的经销商和确认的内容应与书面提供的资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