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通知

关于2015年第二批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情况的补充公示

作者: 点击次数:573 发布时间:2018-05-1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6月1日司站联席会议精神,受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委托,我站印发了《关于2015年第二批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情况的公示》(农机鉴〔2015〕70号),于2015年6月6日起至6月12日对2015年第二批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产品归档信息已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发各省使用;公示有异议的,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要求,于2015年7月6日成立专家组,按照《2015年部级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专家审议细则》以及有关要求对2015年第二批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情况公示反馈意见进行了核实审议,对180个产品符合条件的提出了具体归档意见(详见附件),经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2015年7月16日司站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公示。

一、公示事宜

(一)公示时间自2015年7月21日起至7月27日16:30止。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最终结果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发布。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抓紧认真核对附件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品目和主要配置及参数等,若与营业执照或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5年7月27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jdch@camtc.net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三)公示期间,凡对附件中的产品归档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5年7月27日前,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jdch@camtc.net邮箱,并将纸质材料寄送到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我站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二、相关要求

依据《关于变更第一批部级归档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相关信息和取消部分农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51号)规定,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主体责任,并在补贴销售前负责确认补贴产品归档档次的准确性。

三、其他

对由于各种原因,本次专家组核实审议后未归档的产品,以及超出《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分类分档档次范围而不能归档的产品,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向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供<第二批部级归档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上)>的函》(农机产〔2015〕68号)的要求,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按规定自行补充归档。2015年农业部不再组织开展第三批归档工作。

咨询电话:010-59199030、010-59199028  电子邮箱:jdch@camtc.net

通讯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邮编:100122,收件人:质量监督处,联系电话:010-59199030、59199028。

附件: 2015年第二批部级归档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补充公示稿)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5年7月21日

附件: 2015年第二批部级归档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补充公示稿).xls